第二批关于2021年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公示(补)



关于2021年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的公示

    根据《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》(赣府厅发〔2017〕7号)文件精神,经个人申请、资格审核,以下1名同志符合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条件,现予以公示。

序号

姓名

性别

出生年月

现有子女数

奖励起始年月

1

付冬英

1965.12

1个

2020.12-2021.12

公示日期:2021年12月07日 —— 2021年12月16日。

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可向人事处或纪委监督检查室反映。

纪律监督监察室:0791-83771983;

人事处:0791-83771978。

人事处

2021年12月0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