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财务信息化管理办法
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财务信息化
管理办法
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财务信息化管理,提高财务信息系统的可靠性、稳定性、安全性及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,保证财务信息化系统工作的统一、规范和有序开展,使财务信息化系统更好服务于学校管理和发展需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《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》(财会字〔2014〕27 号)、《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》(财会字〔1996〕17 号)、《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财会字〔2009〕6 号)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要求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财务管理信息化是会计工作的发展方向,是促进会计基础工作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和重要措施。
第三条 财务信息化是一项系统化工程,由财务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并负责财务信息化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第四条 学校财务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,要严格执行制度要求,相互配合,及时发现信息化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,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,推进学校财务管理信息化的健康发展。
第五条 财务管理信息化工作的主要内容
(一)组织学校财务信息化日常工作,保证财务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行。
(二)根据学校发展规划,制定财务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。
(三)研究学校“业财融合”发展方向,逐步开放相关财务数据,以达到与校园数据资源共享。
(四)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信息化规章制度。
第六条 财务管理信息化岗位管理
(一)财务信息化岗位设置。根据会计核算和管理需要,财务信息化主要设置信息化主管、系统管理员、操作员和档案管理员四类工作岗位。信息化主管由财务处负责人担任,系统管理员由财务处指定人员或由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兼任,操作员指财务处各岗位的工作人员,档案管理员由财务处相关人员担任。
(二)信息化主管职责
1.制定财务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;
2.制定财务信息化管理的规章制度;
3.组织、协调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工作,4.设置财务信息化岗位、人员分工和操作权限,落实岗位责任制。
(三)财务信息化系统管理员职责
1.保障财务信息系统硬、软件的正常安全运行、日常维护;
2.做好计算机病毒防护,确保会计数据的安全、完整;
3.抓好硬件的管理、维护和软件的开发、升级工作,及时消除系统运行故障;
4.协助各岗位操作员建立账套和报表系统,协助总账增加和删除会计科目及辅助核算等;
5.设定会计核算岗位、科目编码的建立和软件系统的初始化等工作;
6.定期对财务信息化数据进行资料备份;
7.根据信息电算化主管安排实施工作方案,控制、分配操作员工作权限。
(四)操作员职责
1.掌握 WINDOWS 系统的操作方法,熟悉 OFFICE 办公软件并能熟练运用;掌握学校财务软件的功能,并能熟练操作;
2.操作员只能在系统管理员的权限范围内使用软件的功能,不得擅自越权操作;
3.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,进入系统时必须以自己的真实身份登录,工作完毕后应及时退出操作系统;
4.出纳员和复核员进行网上银行业务操作时,严格按照网上银行操作程序和权限操作,操作结束后及时退出系统,妥善保管理自己的密钥,不定期修改网上交易密码,确保本单位银行资金的安全;
5.关机前一律要退出财务软件系统,下班离岗前应切断总电源,以防止线路故障发生安全事故。
(五)档案管理员职责
1.全面负责财务信息化形成的磁性数据档案管理,做好财务软件生成的纸质会计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;
2.严格按规范要求妥善保管磁介质会计档案,做好防磁、防火、防潮;
3.做好会计软件及数据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。
第七条 财务信息化硬件管理
(一)财务信息化硬件设备专用于运行账务处理和常用办公软件,任何人不得安装和使用与工作性质无关的软件,不得用于对外服务。
(二)配备于会计核算的计算机,要严格建立管理台账,系统管理员定期对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,确保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,防止意外事故发生。
(三)对硬件设备升级、更换,保证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。
第八条 财务信息化软件安全和管理
(一)必须妥善保管好财务软件全套文档资料和财务软件程序,在软件修改、升级和维护中,要保证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。
(二)所有财务人员不得进行违反软件规定的操作,以免破坏财务软件。
(三)财务信息化会计数据的备份数据文件不少于两份,分不同的场所进行保管。
(四)所有备份介质一律不得外借,不得流出学校。
(五)各操作员需对自己日常操作的资料进行保存,避免因意外造成数据的丢失。
第九条 财务信息化病毒防护
(一)禁止在计算机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,禁止从互联网上随意下载程序和数据,如果确实需要,应当先进行病毒检测确定安全后再使用。
(二)操作员按规定对使用的办公电脑进行定期维护和杀毒,如果发现病毒,应立即与系统管理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联系,对发现的病毒进行有效的处理。
(三)严禁外来人员未经财务负责人许可使用财务人员的计算机,外来的软盘和光盘必须进行病毒检测确定安全后方可使用。
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。